内农职院党发〔2018〕24号
为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外出学习培训(含外出参加会议和考察)工作,加强管理,切实改进学风,使广大干部适应新时代要求,共享新理念、新思想和新知识,推动干部外出学习培训效益最大化,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,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处级干部外出学习培训。学院直属科室负责人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二、总体要求
(一)计划管理
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,各部门(单位)每年要制定处级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计划,严格按计划实施。
(二)严格审批
处级干部外出学习培训,要严格审批,坚持统筹计划、统一领导、加强管理的原则,求真务实、精简节约、注重实效。
(三)严格管理
严格控制一般性外出考察活动;严格控制同一时间段外出学习培训干部数量,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、管理等工作;严格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,严禁违反财经纪律;严禁改变或延长行程,变相公款旅游;杜绝“天价培训”等现象;严禁自驾外出学习培训。
三、审批程序
处级干部外出学习培训须填写《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处级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审批备案表》,并附学习培训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,副处级干部由分管院领导审批,正处级干部经分管院领导同意,由党委书记或院长审批,以上材料报党务部备案,同时履行干部请假手续。
四、纪律要求
1.外出学习培训的干部,要严格按照学习培训要求做好行前准备工作,提前安排好分管或负责的工作,按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。
2.学习培训期间,要珍惜机会,认真学习,增长本领;要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和要求。
3.外出期间,要自觉维护学院名誉,注重个人形象,举止文明、仪表端庄,遵守社会公德,不发表与事实不符、身份不符的言论,禁止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。
4.学习培训结束,要按时返校,并以不同形式进行汇报或交流。
五、其它事项
本办法由党务部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附表
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处级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审批备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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